2018年1月7日,株洲市人社部门执行省定201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暂定4491元\/月。在正式基准值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按4491元\/月(高档)和2695元\/月(低档)预缴。参保单位职工以上年末月缴费基数的110%预缴,实行13473元\/月封顶、2695元\/月保底。对于退休预核人员,按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13元\/月进行预发待遇。
关键要点
"2018年株洲市执行省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暂定4491元\/月",
"2018年度基准值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4491元\/月(高档)及2695元\/月(低档)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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