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株洲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与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株洲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株洲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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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7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依法审查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株洲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并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报告和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使年度预算安排获得法定效力。该决议为2018年株洲市本级财政收支管理、预算执行、人大监督以及政府财政决策提供依据,但文章未披露具体预算收支数据。
关键要点
- "2018年1月7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在审查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后,会议同意株洲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 "在听取审查结果报告后,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株洲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审查批准预算报告后,会议决定批准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2018年1月7日通过的该决议为株洲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人大监督提供法定依据"
关键数据
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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