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2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自2025年9月起,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等4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期末留抵税额;其他行业需满足连续6个月留抵税额大于零且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等条件。同时,允许纳税人在留抵退税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间重新选择,但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专家表示,此举保持制造业、房地产业政策连贯性,突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的支持导向,提升政策精准性。
关键要点
"2025年8月22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多项安排",
"自2025年9月起,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等4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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