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根据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批入额法官检察官职务报备作出决定。决定明确,第二批入额法官检察官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等职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等职务,不需再办理任命手续,分别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备案;备案后由法检两院依法分别组织入额法官检察官向宪法宣誓。决定同时公布了第二批员额法官2名、员额检察官4名名单。
关键要点
"2018年10月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批入额法官检察官职务报备作出决定",
"决定明确第二批入额法官检察官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审判员、检察员等职务,不需再办理任命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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