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株洲市印发新版《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结合株洲实际,对未经登记建筑、违法建筑、装饰装修等补偿及奖励进行完善,明确未经登记建筑可参照合法建筑补偿的五种情形;住宅装饰装修补偿标准从0元\/平方米至420元\/平方米提高到120元\/平方米至550元\/平方米,经营性商业用房调整为100元\/平方米至520元\/平方米,其他非住宅调整为0元至260元\/平方米。新办法还对被征收人重新购房或产权调换的契税免征与差价征收作出规定,并新增国有工业用地上厂房及配套用房按期签约搬迁给予15万元\/亩奖励。政策配套更加公开公正透明规范,更具可操作性,为株洲房屋征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要点
"2018年12月株洲市印发新版《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符合五种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参照合法建筑补偿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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