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判决全市首例买卖微信号刑事案件。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郑某通过网上收购微信号转卖获利,在明知买家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后仍继续出售。经查,郑某共售出微信号1381个,其中13个涉及电信诈骗,涉案金额769万余元,郑某非法获利9万余元。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追缴违法所得。该案判决已生效,对打击网络黑灰产、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关键要点
"2023年3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判决全市首例买卖微信号刑事案件,被告人郑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郑某在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间收购并转卖微信号1381个,明知买家可能从事违法犯罪仍继续出售",
展开全部(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