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我市执行夏季工作时间(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15:00-18:00)。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执行冬季工作时间(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14:30-17:30),不再另行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2023年4月27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明确全市执行夏冬季工作时间安排。通知规定,2023年5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工作时间,上午办公时间为8:00至12:00,下午办公时间为15:00至18:00;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执行冬季工作时间,上午办公时间为8:00至12:00,下午办公时间为14:30至17:30。通知同时明确,冬季工作时间执行期间不再另行通知。该安排有助于规范机关运行秩序,便于企业和群众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从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我市执行夏季工作时间(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15:00-18:00)。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执行冬季工作时间(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14:30-17:30),不再另行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