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检察院首创醉驾案“4 2”工作机制

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易莱香

株洲日报讯 “我因醉驾丢了工作,以后再也不敢酒后开车了!”9月24日,醉驾违法驾驶员黄某等5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见证下,被荷塘区检察院依法集中宣告相对不起诉。黄某等5人均对自己的醉驾行为表示悔恨,由此成为我市检察系统采用“4 2”新型工作模式处理的第一批醉驾对象。

“如果只是简单地做不诉处理,很难起到全方位的警示教育。若违法驾驶员主动现身说法,不仅是对违法驾驶员个人的处罚,还能以违法驾驶员作为载体,向更多的驾驶员传播酒驾的危害。同时,通过社区矫正体验等活动,让违法驾驶员切身体会获刑的后果,这也是一种震慑。”荷塘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办理危险驾驶类案件中的醉驾案时,该院坚持“轻微刑事案件少捕慎诉”的办案原则,在全市首创推出“4 2”的工作机制,即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志愿者体验、现身说法以及社区矫正体验、检察官回访。由此,黄某等5人成为首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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