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李能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株洲市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刘方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经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含市经开区财政决算)。

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访问原始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