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
【政策干货】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下转A2版②
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相关条款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株洲企业神通光电因此享受到百余万元不动产抵扣新政红利,成为株洲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典型受益案例。
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
【政策干货】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下转A2版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