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新政送到企业“家门口”

株洲日报记者 游盟晋

通讯员/付瑶 苏珊珊

株洲日报讯 “可计算加计扣除人员应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不包括为研发活动从事后勤服务的人员……”4月27日,醴陵国税、地税工作人员深入醴陵经济开发区,开展“创响三湘、税励园区”税法宣讲活动,现场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当天,醴陵国税、地税紧扣国家税务总局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围绕“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和“增值税新政”展开,涉及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人员详细介绍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以及如何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

“这样的宣讲,对我们企业是非常有实际意义的。”一位科技型企业家说,宣讲解决了自己在税收政策更新上的信息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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