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下列申请人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事项,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送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申请人权利人宗地位置土地证号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徐新中徐新中茶陵县堤州8组茶集建(2002)B堤-9号142
2017年11月10日,茶陵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登记办法》发布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发公告,对申请人徐新中位于茶陵县堤州8组的土地(原土地证号茶集建(2002)B堤-9号,面积142平方米)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事项进行初步审定公示。公告明确,如有异议须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书面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将核准登记并补发新证,原证书作废。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下列申请人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事项,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送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申请人权利人宗地位置土地证号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徐新中徐新中茶陵县堤州8组茶集建(2002)B堤-9号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