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株洲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二审《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该条例总结近年文明城市创建经验,将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近年来,株洲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建立‘立法专班及双组长制’等工作机制,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工作情况交流》第19期推介。株洲携手江西萍乡制定的《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系立法法修改后全国首部跨省流域市级层面协同立法条例,探索出协同立法‘八同’模式。2024年,株洲将与长沙、湘潭及萍乡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立法,进一步深化区域协同立法探索。
关键要点
"2024年6月20日,株洲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二审《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文明城市创建经验上升为法律",
"近年来,株洲建立完善‘立法专班及双组长制’‘立项前论证、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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