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株洲市纪委监委创建“幸福株洲”监督与服务微信群,按照“以村(社区)为单位、以户为代表”原则覆盖辖区居民,将纪委监委干部、区直部门干部、街道干部等纳入群内,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居民可通过微信群反映民生问题、投诉干部作风。以广场社区为例,该群建立后,居民反映明月湖小区臭水湖问题,不到两小时街道办即核实并回复,拟纳入雨污分流治理项目。预计2019年12月底,监督与服务微信群将在全市村(社区)实现全覆盖。
关键要点
"2019年12月,株洲市纪委监委创建“幸福株洲”监督与服务微信群,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监督与服务微信群按照“以村(社区)为单位、以户为代表”原则建立,群内包括纪委监委干部、区直部门干部、街道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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