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报道湖南某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符合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条件,于2022年1月享受增量留抵退税193万元,2月再次享受339万元,合计532万元。文章同时解读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4号)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及销售额比重计算规则,并公布株洲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咨询电话,为企业办理留抵退税提供政策指引。
关键要点
"湖南某建筑陶瓷制造企业作为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满足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纳税信用等级A级或B级等5项条件,2022年1月享受留抵退税193万元,2月享受339万元,合计532万元",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84号公告,适用对象为生产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比超过50%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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