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条件,明确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平等竞争机会。通知要求专业条件以岗位所需管理能力、专业素质或技能水平为依据,并明确参考目录;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或不再设置学历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应聘本科、专科岗位。通知还规定技能操作类岗位实操测试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优秀技能竞赛获奖者可按规定直接考察招聘。该政策对株洲规范事业单位招聘、促进就业公平和技能人才引进具有参考意义。
关键要点
"2021年11月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条件应以岗位所需管理能力、专业素质或技能水平为依据,并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所参考的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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