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现金的权益,线下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含办税服务厅、代办机构等)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提供收取现金、找零服务。通知要求委托代征代收税费的,税务部门应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要求受托方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的同时,应充分考虑不使用智能设备纳税人、缴费人的需要及突发情况,并加强社保(非税)、收入规划核算、纳税服务、征管科技等部门协调配合,确保现金税费收取后严格按规范流程和时限办理缴库,保证人民币现金收付渠道畅通。
关键要点
"2021年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线下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含办税服务厅、代办机构等)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提供收取现金、找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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