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1月30日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决定以增价拍卖方式出让鹿原镇1幅地块。公告明确了竞买资格条件、报名流程及保证金缴纳要求(3万元),规定拍卖定于2023年12月26日在鹿原镇政府五楼举行。该地块需严格按照《炎陵县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建设,坚持先设计审批后施工原则,成交后4个月内由鹿原镇政府交地。此举旨在规范土地交易市场,保障居民自建房用地需求,促进县域有序发展。
关键要点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鹿原镇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20日,申请人在鹿原镇政府自然资源所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3万元竞买保证金",
展开全部(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