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22次,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3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个,开展执法检查2次。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对三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正,创新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立法,与萍乡市就渌水生态环境质量开展协同立法。加强监督,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议、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百案评查”。深化代表工作,全市13条新兴优势产业链已有7个设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代表建议办结答复率97.35%,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株洲实践。
关键要点
"2022年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22次,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3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个,开展执法检查2次。",
"2022年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年主动向市委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24次,提请市委研究人大工作事项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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