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9日,株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统一安排,对“三级协同运政管理业务系统”中三年未审验车辆等无效数据进行全面清理。因相关营运车辆连续三年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已达不到车辆技术要求,不具备运营条件且存在安全隐患,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依法注销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并公告注销名单。此次清理旨在确保系统基础数据准确、可用、客观,提高系统应用效能。
关键要点
"2018年11月,株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统一安排,对“三级协同运政管理业务系统”中的无效数据进行全面清理。",
"株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重点清理了系统中三年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车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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