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孙 丹为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刘行国为株洲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 俊的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徐业伟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杨喜兰的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
2026年3月31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决定:任命孙丹为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刘行国为株洲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免去张俊的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徐业伟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杨喜兰的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此次任免涉及多个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调整,是株洲市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体现。
(2026年3月31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孙 丹为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刘行国为株洲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 俊的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徐业伟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杨喜兰的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