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5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25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5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2025年12月20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依法听取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5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该预算调整方案。该决议体现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责,为市级财政预算执行、资金统筹和政策实施提供法定依据。
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5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25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5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