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1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覃志名为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颜文明的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贺武夷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毅清的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11月21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决定。任命覃志名为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免去颜文明的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贺武夷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陈毅清的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11月21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覃志名为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颜文明的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贺武夷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毅清的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