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5年11月14日在《株洲日报》刊登的株洲市国土公告〔2025〕043号中“主要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应更正为“主要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5日
2025年11月15日,株洲市国土部门针对2025年11月14日《株洲日报》刊登的株洲市国土公告〔2025〕043号发布更正公告,将该公告中“主要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更正为“主要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此次更正确保用地信息准确,为土地审批、规划管理及后续开发建设提供规范依据。
于2025年11月14日在《株洲日报》刊登的株洲市国土公告〔2025〕043号中“主要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应更正为“主要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