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号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已由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2025年8月19日,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19号公告,公布《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该条例经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并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批准,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了条例的立法程序和施行时间,为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雨水收集利用、防洪排涝治理和城市生态治理提供地方性法规依据,有利于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19号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已由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