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钦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5月28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免职名单。会议决定免去黄钦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该决定体现了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干部的依法任免程序,是株洲市法治建设与人大监督工作的常规组成部分。
(2025年5月28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钦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