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撤销吴晓斌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撤销吴晓斌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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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依法作出决定,撤销吴晓斌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该决定通过株洲日报正式发布,体现了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人事任免与司法监督职权,对规范司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具有积极作用。
关键要点
- "2024年11月29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依法决定撤销吴晓斌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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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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