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拟向市民政部门申请注销,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拟注销社会组织清算组申请债权。
特此公告。
醴陵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0日
2024年5月20日,醴陵市民政局发布社会组织拟注销公告。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拟向市民政部门申请注销,要求相关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拟注销社会组织清算组申请债权。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拟向市民政部门申请注销,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拟注销社会组织清算组申请债权。
特此公告。
醴陵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