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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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并决定批准该报告。此决议体现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职能,确认了法院年度工作报告的法律效力。
关键要点
- "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 "会议同意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 "会议决定批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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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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