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2日,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湖水路项目用地先期迁坟公告。公告明确,该项目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2019〕政国土字第707号和〔2022〕政国土字第158号审批单批准,迁坟范围位于渌口区渌口镇双月村、杨梅村,具体位置以用地红线图和实地界桩为准。迁坟补偿标准按渌政发〔2022〕5号文件执行,迁坟期限为2023年4月22日至5月21日,为期30天。逾期未迁出的坟墓将按无主坟处理,由相关村民委员会安排人员负责代迁。该公告为项目用地清表和后续建设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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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2日,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湖水路项目用地先期迁坟公告",
"渌口区湖水路项目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2019〕政国土字第707号和〔2022〕政国土字第158号审批单批准",
"迁坟范围位于渌口区渌口镇双月村、杨梅村,具体位置以用地红线图和实地界桩为准",
"迁坟补偿标准按渌政发〔2022〕5号文件执行,迁坟期限为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5月21日",
"逾期未迁出的坟墓将按无主坟处理,由相关村民委员会安排人员负责代迁"
迁坟期限为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5月21日,为期30天,项目用地经省人民政府〔2019〕政国土字第707号和〔2022〕政国土字第158号审批单批准,迁坟补偿标准按渌政发〔2022〕5号文件执行,迁坟范围涉及渌口区渌口镇双月村、杨梅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