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本案中非法倾倒的铝灰经环保部门认定系再生铝和铝材加工过程中,废铝及铝锭重镕、精炼、合金化、铸造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及其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类,属于《国家危废名录》(2021年版)新增的危险废物。因铝灰具有明显的化学反应危险特性,随意倾倒会严重污染水体和土壤,且铝灰遇水后发生化学反应将释放大量氨气,对生态环境和群众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故应按危险废物管理。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即可构成污染环境罪。
倾倒危废三吨以上即构成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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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结合具体案例提醒,在再生铝和铝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铝灰渣、盐渣及二次铝灰等,依据《国家危废名录》(2021年版)属于新增危险废物。由于铝灰具有化学反应危险特性,随意倾倒会污染水土并释放氨气,危害生态环境及群众健康,必须按危险废物管理。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即构成污染环境罪。该资讯旨在强化政企企危废管理法律意识,助力株洲打好净土保卫战。
关键要点
- "法官提醒,再生铝和铝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铝灰渣及二次铝灰属于《国家危废名录》(2021年版)新增的危险废物", "因铝灰遇水释放大量氨气,具有明显化学反应危险特性,随意倾倒会严重污染水体和土壤,须按危险废物管理", "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即可构成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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