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新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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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新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该报告。该决议体现市人大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监督与支持,为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提供审议依据。
关键要点
- "2022年12月31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新林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 "会议同意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并决定批准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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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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