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5月28日,市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面向全市人民群众征集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征集的线索有15种,罗列如下: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养老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线索;
2.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3.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宣称“以房养老”等为名实施的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问题;
4.以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问题;
5.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6.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7.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
8.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
9.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
10.老年旅游、纪念品、高价值消费品、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
11.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12.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13.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诊疗等;
14.涉老“食品”“保健品”“包治百病”养生产品等领域涉诈问题;
15.涉及养老诈骗的其他问题线索。
目前,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已在“平安株洲”微信公众号链接了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市公安局的举报电话为0731-28683207,举报邮箱为zzdjylzpdjz@163.com,举报地址为天元区珠江北路39号株洲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市公安局提醒,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