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2022年5月27日,收到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更正[2022]网挂第071号地块信息的函》,该函明确“我区[2022]网挂第071号地块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原为“相关用地矛盾由龙船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自行协调处理”,现更正为“相关用地矛盾由渌湘集团与竞得人共同协调处理”。请贵中心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我中心依据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来函意见,特此对外发布[2022]网挂第071号地块更正公告。
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30日
2022年5月30日,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来函,对外发布[2022]网挂第071号地块更正公告。公告明确,该地块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其他需要公告事项原表述为“相关用地矛盾由龙船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自行协调处理”,现更正为“相关用地矛盾由渌湘集团与竞得人共同协调处理”。此次更正源于渌口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5月27日发出的更正函,旨在规范土地出让公告信息、明确用地矛盾协调责任主体,为竞买人参与地块竞买和后续开发提供准确依据。
我中心于2022年5月27日,收到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更正[2022]网挂第071号地块信息的函》,该函明确“我区[2022]网挂第071号地块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原为“相关用地矛盾由龙船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自行协调处理”,现更正为“相关用地矛盾由渌湘集团与竞得人共同协调处理”。请贵中心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我中心依据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来函意见,特此对外发布[2022]网挂第071号地块更正公告。
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