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刘会才为株洲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免去:
刘智勇的株洲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任命:
聂岚艳为株洲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熊梓任的株洲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曾建佳的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
2021年9月15日,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决定任免、任免名单:任命刘会才为株洲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刘智勇的株洲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任命聂岚艳为株洲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熊梓任的株洲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曾建佳的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刘会才为株洲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免去:
刘智勇的株洲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任命:
聂岚艳为株洲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熊梓任的株洲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曾建佳的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