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长期处方管理,推进分级诊疗,满足慢性病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了《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明确首次长期处方的开具应当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医师,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职称医师开具。再次开具和边远地区的条件适当放宽。
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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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联合组织制定并发布《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旨在规范长期处方管理、推进分级诊疗、满足慢性病患者长期用药需求。规范明确,首次长期处方应当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医师,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职称医师开具;再次开具长期处方以及边远地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该规范为地方卫生健康和医保部门开展慢性病用药服务、落实分级诊疗提供了统一政策依据。
关键要点
- "2021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联合组织制定发布《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 "该规范旨在规范长期处方管理、推进分级诊疗、满足慢性病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规范明确首次长期处方应当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医师,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职称医师开具", "规范提出再次开具长期处方和边远地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该规范为地方落实分级诊疗、优化慢性病长期用药服务提供统一政策依据"
关键数据
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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