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2015年度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项目和 株洲县梅子湖集镇开发建设项目用地迁坟公告

株洲县2015年度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项目和株洲县梅子湖集镇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2016】政国土字第859号和【2016】政国土字第1791号审批单批准,现将迁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该项目用地范围为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杨梅村(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和实地界桩)。补偿标准按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政发[2017]5号文件执行。该范围内的坟墓的坟主请于2021年4月15日前与联系人联系并负责登记。逾期未进行登记将按无主坟处理,由项目协调指挥部安排人员负责代迁。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洪举 联系电话:13974131579

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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