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李能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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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市财政局局长李能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该决议依法履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责,为市本级预算执行调整提供法定依据,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
关键要点
- "2020年12月2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市财政局局长李能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 "该决议体现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预算审查监督职权,为市本级预算调整提供法定依据"
关键数据
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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