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养老金超期未认证停发工作的 通 告

全市企业退休人员:

今年,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为不影响退休人员的正常生活,确保养老金能够及时发放,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超期未认证,暂未停发其养老待遇。

鉴于新冠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期,全省已经从11月1日开始,启动了养老金超期未认证停发工作。为避免因认证问题造成了养老金不能及时发放,请广大退休人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及时通过手机、网络等方式完成认证。因未认证造成养老金停发的,在完成认证后,将在次月养老金发放时进行补发。

特此通告。

株洲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7日

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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