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代表产生程序方面,《条例》明确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广泛听取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代表人选。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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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代表产生程序方面,《条例》明确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广泛听取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代表人选。该条例是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党内法规,为各地各级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选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明确遵循,对株洲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内法规、规范选举程序具有直接指导意义。
关键要点
- "2020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对基层党组织选举中的代表产生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要求代表推荐提名从党支部开始,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 "《条例》要求广泛听取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条例》明确代表人选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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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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