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严查“头等大事”

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8月18日,石峰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响石广场、田心立交桥下等处设卡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此次行动,共查处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为11起,劝导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行为20余起。图为一名外卖员被民警拦下,被要求佩戴头盔。

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胡胜兰 摄

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访问原始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