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2020年8月4日株洲日报刊发公职人员犯罪给予开除处分情形的政策问答,明确公职人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刑期超过三年,或因犯罪被单处、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将给予开除处分。文章同时明确,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特殊情况可撤职但需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因犯罪被单处罚金、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一般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该政策问答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提供明确依据。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