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统一明确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及集中参保缴费期。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550元\/人。2021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适当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文件要求各统筹区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全力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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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统一明确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及集中参保缴费期",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精神,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550元\/人",
"2021年度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适当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各统筹区要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全力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550元\/人,2021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