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法院立案庭原庭长 文米娜被“双开”

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纪宣

株洲日报讯 日前,经市纪委监委指定,茶陵县纪委监委对石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原庭长文米娜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文米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收取、截留罚没款和退赔款;将截留的罚没款、退赔款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文米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意识缺失,纪法意识淡薄,私欲膨胀,公权私用,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石峰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石峰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文米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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