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0年5月28日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与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公民权利保障密切相关,对株洲法治政府建设具有根本性指导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