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0年5月28日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系统整合民事法律规范,确立民事主体权利保护、合同履行、侵权责任等制度,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开展普法宣传提供重要法律依据。该法律施行后,株洲市在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需对标衔接,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