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炎陵县人民政府批准,炎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0]网挂第068号霞阳镇颜家村2020-01号地块15号地179.4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27271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容积率≤2.7;

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

建筑限高:≤14米。

[2020]网挂第069号霞阳镇颜家村2020-01号地块16号地179.4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27271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容积率≤2.7;

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

建筑限高:≤14米。

[2020]网挂第070号霞阳镇颜家村2020-01号地块17号地179.4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27271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容积率≤2.7;

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

建筑限高:≤14米。

[2020]网挂第071号霞阳镇颜家村2020-01号地块18号地179.4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27271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容积率≤2.7;

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

建筑限高:≤14米。

[2020]网挂第072号霞阳镇颜家村2020-01号地块19号地179.4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27271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容积率≤2.7;

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

建筑限高:≤14米。

[2020]网挂第073号霞阳镇颜家村2020-01号地块20号地179.4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27271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容积率≤2.7;

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

建筑限高:≤14米。

[2020]网挂第074号霞阳镇颜家村2020-01号地块21号地179.4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27271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容积率≤2.7;

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

建筑限高:≤14米。

[2020]网挂第075号霞阳镇颜家村2020-01号地块22号地179.4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27271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容积率≤2.7;

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

建筑限高:≤14米。

[2020]网挂第076号霞阳镇颜家村2020-01号地块23号地179.4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27271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容积率≤2.7;

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

建筑限高:≤14米。

[2020]网挂第077号霞阳镇颜家村2020-01号地块24号地269.1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40.440.41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容积率≤2.7;

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

建筑限高:≤14米。

[2020]网挂第078号霞阳镇颜家村2020-01号地块25号地269.1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40.440.41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容积率≤2.7;

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

建筑限高:≤14米。

土地开发程度:净地供应。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www.zzzyjy.cn)查询。[2020]网挂第068、069、070、071、072、073、074、075、076、077、078号的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22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0]网挂第068、069、070、071、072、073、074、075、076、077、078号均为2020年6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6月22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0]网挂第068号为2020年6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6月24日10时30分止;[2020]网挂第069号为2020年6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6月24日11时止;[2020]网挂第070号为2020年6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6月24日11时30分止。[2020]网挂第071号为2020年6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6月24日12时止;[2020]网挂第072号为2020年6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6月24日12时30分止;[2020]网挂第073号为2020年6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6月24日13时止;[2020]网挂第074号为2020年6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6月24日13时30分止;[2020]网挂第075号为2020年6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6月24日14时止;[2020]网挂第076号为2020年6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6月24日14时30分止;[2020]网挂第077号为2020年6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6月24日15时止;[2020]网挂第078号为2020年6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6月24日15时30分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0]网挂第068号:

⑴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0年4月13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0)01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2)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单宗地块成交后1个月内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供地,水、电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2.[2020]网挂第069号:

⑴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0年4月13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0)01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2)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单宗地块成交后1个月内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供地,水、电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3.[2020]网挂第070号:

⑴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0年4月13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0)01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2)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单宗地块成交后1个月内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供地,水、电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4.[2020]网挂第071号:

⑴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0年4月13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0)01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2)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单宗地块成交后1个月内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供地,水、电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5.[2020]网挂第072号:

⑴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0年4月13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0)01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2)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单宗地块成交后1个月内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供地,水、电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6.[2020]网挂第073号:

⑴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0年4月13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0)01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2)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单宗地块成交后1个月内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供地,水、电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7.[2020]网挂第074号:

⑴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0年4月13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0)01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2)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单宗地块成交后1个月内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供地,水、电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8.[2020]网挂第075号:

⑴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0年4月13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0)01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2)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单宗地块成交后1个月内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供地,水、电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9.[2020]网挂第076号:

⑴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0年4月13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0)01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2)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单宗地块成交后1个月内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供地,水、电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10.[2020]网挂第077号:

⑴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0年4月13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0)01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2)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单宗地块成交后1个月内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供地,水、电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11.[2020]网挂第078号:

⑴必须按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2020年4月13日出具的“炎规条件(2020)01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2)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单宗地块成交后1个月内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供地,水、电由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到地块边界。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业务四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6239120(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竞买保证金账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6日

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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