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罗朝阳为株洲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兼);
易国林为株洲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兼)。
决定免去:
龙松林的株洲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金勇的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罗显明的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0年4月28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罗朝阳为株洲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兼),任命易国林为株洲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兼);决定免去龙松林的株洲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免去金勇的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罗显明的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0年4月28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罗朝阳为株洲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兼);
易国林为株洲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兼)。
决定免去:
龙松林的株洲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金勇的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罗显明的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