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19)政国土字第1544号]批准,株洲市人民政府[株资规征(2019)097号]公告依法征用芦淞区白关镇白关村的土地。红线范围内5.2545亩土地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位于此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请坟主务必于2020年4月1日之前将坟迁出,逾期不迁视为无主坟,由业主单位代为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雷云禄 联系电话:18711385979
株洲市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芦淞部分)
征地拆迁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2020年3月17日,株洲市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芦淞部分)征地拆迁指挥部发布迁坟公告。公告称,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人民政府依法征用芦淞区白关镇白关村5.2545亩土地作为城乡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坟墓须于2020年4月1日前迁出,逾期不迁视为无主坟,由业主单位代为处理。该公告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征地拆迁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提供执行依据。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19)政国土字第1544号]批准,株洲市人民政府[株资规征(2019)097号]公告依法征用芦淞区白关镇白关村的土地。红线范围内5.2545亩土地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位于此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请坟主务必于2020年4月1日之前将坟迁出,逾期不迁视为无主坟,由业主单位代为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雷云禄 联系电话:18711385979
株洲市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芦淞部分)
征地拆迁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