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13年的遗留问题解决了

株洲日报记者 吴楚

通讯员/王伟

株洲日报讯 又是年关,不过,与往年不同,市水泥机械厂36户居民悬着的心现在算是暂时放下了。

事情还要从13年前说起。

2006年4月,株洲市施奇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市水泥机械厂36户住户签订了住房安置协议,并于2007年10月通过市国土局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规划的相关手续。

然而,随后规划部门现场放线时发现,摘牌开发土地红线范围内出现了一位“不速之客”——芦淞区贺家土办事处漂家井社区办公楼赫然在列。如不拆除,项目无法开工。

“原来从规划到报建过程中文档管理、衔接电子化程度不高,所以造成了这桩极为罕见的历史遗留问题。”一位知情人士介绍。

此后,开发商与漂家井社区关于搬迁安置补偿方案陷入“拉锯战”,事情又属于国有土地毛地出让、摘牌遗留问题,牵涉范围广、协调难度大。而另一边,项目迟迟无法开工,市水泥机械厂36户住户的 就得不到解决,其间上访不断,一拖就是13年。

今年8月,市政府再次组织搬迁协调专题会议,要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牵头参照征收补偿标准拿出漂家井社区办公楼搬迁补偿预算,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接到任务后,虽然该项目不属于国有房屋征收项目,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结合“守初心、担使命、为民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尝试啃下这块“硬骨头”。

然而,事情超乎寻常的难。

“拖了13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双方在评估公司选择、未经登记建筑补偿、直接和间接费用处理等方面存在巨大分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相关负责人说。

以选择评估公司为例。办事处、社区认为其是搬迁主体,根据现行征收条例,评估公司选择确定权在他们手里,应该由他们确定。而开发公司则认为其是出资的单位评估公司的选择,开发公司有发言权。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介入后,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查依据,多次了解情况现场踏勘,研究对策,多次组织和协调施奇乐开发公司、办事处、社区、评估机构、等单位和部门形成共识,缩小分歧,推动搬迁工作。

“从评估机构选择,进场评估,到评估结果的认可,最后签订搬迁协议,每往前推进一小步,都要协调双方达成共识。”上述负责人表示。

最终, 历经2个月的多方协调,开发商与社区就搬迁安置补偿方案达成一致,市水泥机械厂36户居民的住房安置有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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